
7 月 1 日起施行!中国新航空法即将生效证券配资开户,日本网友破防了?新法第 261 条明确,敢对华搞歧视,中方必反制!日本飞欧航班 85% 依赖中国领空,如今好日子到头,再不能随意飞越!自家领空自己说了算,这波操作,硬气!
这次修订的民用航空法,是我国民航领域的基础性法律,最受外界关注的第 261 条明确,要是哪个国家或地区,在民用航空运输、航空器制造等领域,对中国采取歧视性的禁止、限制或类似措施,中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,对这个国家或地区采取相应的反制措施。
简单说,就是你对我搞限制,我也能对你采取对等措施,这是国际通行的主权对等原则,不是单方面的针对。
日本网友的恐慌,本质上是对这条反制条款的过度解读,再加上日本航空业对中国空域的高度依赖,两种因素叠加的结果。长期以来,日本飞往欧洲的航班,最经济、最省时的路线就是向西穿越中国华北、西北空域,再经中亚、西亚抵达欧洲。
在俄乌冲突前,日本飞欧还有一条北线,借道俄罗斯西伯利亚领空,后来日本跟随西方制裁俄罗斯,俄罗斯直接关闭了对日的北线领空,从那以后,穿越中国领空就成了日本飞欧的唯一最优选择。
这条路线有多重要?举个例子,东京直飞伦敦,走中国领空的话,单程大概 11 小时左右,要是绕开中国领空,只能往南绕东南亚、南亚,再经中东去欧洲,航程会多出 3000 到 5000 公里,飞行时间延长 3 到 5 小时,单趟燃油成本就增加几十吨,运营成本直接涨 20 万美元以上。
对日本航空、全日空这两家日本核心航司来说,这意味着每年数十亿的额外成本,还会导致机票价格大幅上涨,竞争力下降。
再回到新法本身,日本网友担心的 “没法飞越中国领空”,其实是完全站不住脚的误读。
新民用航空法的核心是规范管理,而非禁止通行,新法明确规定,中国对领空享有完全、排他的主权,外国民用航空器飞越中国领空,必须提前申请、获批后按指定航线飞行、全程接受中国空管指挥。
这不是针对日本,而是对所有国家一视同仁的通用规则,美国、俄罗斯等航空大国早就实行了类似的严格空域管控。
而第 261 条的反制条款,更不是 “随便禁用领空”,它有一个核心前提 ——对方先对中国采取歧视性措施。也就是说,只有日本在民航领域主动对中国搞限制、搞歧视,中国才会采取对等措施。
目前,中日之间并没有民航领域的歧视性政策,正常的航班过境、航线合作都在正常推进,所谓 “日本航班没法飞越中国领空”,完全是没有依据的猜测。
那为什么日本网友会有这么大的恐慌?除了对法律条款的误读,还有两个关键原因。
一方面,日本航空业过去几十年,习惯了 “低成本借道” 中国领空,之前我国民航业起步阶段,空域管理相对宽松,很多外国航班过境流程简单,甚至长期无偿使用我国领空,日本航司是主要受益方之一。
现在我国民航业发展成熟,空域管理规范化,把 “宽松通行” 变成 “依规审批”,相当于结束了日本的 “免费特权”,这种落差让日本航空业和民众难以适应,进而放大了担忧。
另一方面,日本自身的航空和地缘处境比较被动。北线被俄罗斯切断,南线绕飞成本太高,中国领空成了日本飞欧的 “生命线”。这种单一依赖的格局,让日本对中国的任何空域政策调整都格外敏感,再加上部分日本媒体刻意炒作,放大负面情绪,才让恐慌情绪在日本民间蔓延开来。
事实上,从国际航空规则来看,中国这次修法只是回归国际通行惯例,完全符合《国际民用航空公约》(芝加哥公约)的核心原则。
中国之前的宽松政策,是基于开放合作的善意,现在完善规则、强化主权,是每个主权国家的正当权利,不存在 “针对谁” 的说法。
而且,从实际影响来看,新法实施后,只要日本航司遵守中国法律规定,提前提交申请、按指定航线飞行,飞越中国领空完全没问题,所谓 “禁飞” 根本无从谈起。
相反,规范化的审批和管理,能保障过境航班的飞行安全,优化空域使用效率,对中日正常的航空合作反而有积极意义。
真正需要警惕的,是日本部分势力借机炒作,煽动对立,或者在民航领域采取不理智的歧视性措施,那样才会触发第 261 条的反制条款,最终损害日本自身的利益。
中国的航空立法,核心是维护国家主权、规范行业发展、保障开放合作,既不会无故针对任何国家,也不会放弃正当权益。
对日本来说,与其无端恐慌、炒作对立,不如理性看待中国的法律调整,遵守规则、加强沟通,这才是保障两国航空往来稳定的关键。
这件事也给我们提了个醒:在国际交往中,主权和规则永远是基础,一味依赖 “宽松红利” 不可持续,理性看待他国的正当权益调整,摒弃对立思维,才能实现互利共赢。
你觉得日本这次的恐慌是过度焦虑,还是有现实的担忧?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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